域名仲裁的依据一般认为是禁止 ** 、模仿或翻译他人的知名商标用于任何商品或服务。作为现实的延伸,国际公约中对知名商标的保护也延伸到网络世界,域名作为网络上唯一排他性的标志,自然首当其冲。但由于域名注册的自由、开放、先得原则和商标保护的冲突和约束,ICANN域名仲裁内容是针对域名争端制定的。
域名持有人一般有下列行为的,由商标持有人(和组织)申请仲裁。
一、恶意抢注不正当使用
在现有驰名商标或公众认知中形成专有指令的标志,在所有人之前注册相应域名称为注册。由于域名的独特性和排他性,这种行为会导致商标所有人无法以商标为域名在网上开展商业活动,迫使商标所有人高价赎回。这种行为在仲裁中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它的三个特点是:
1.首先注册与商标匹配的域名
2.注册的目的不是正当使用
3.迫使商标所有人高价买回
因此,当米农的商标、公司名称或公众认可的专有指标域名时,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注册后销售此类域名,实际上是直接向对方提供恶意注册证据。一旦对方仲裁,胜诉的概率相当高。因此,在销售域名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域名注册邮箱,并确保您使用的销售邮箱与您自己没有强烈的相关性。同时,为了迫使对方高价赎回,建立一些会对商标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站更不可取。如果域名被认定为恶意注册,通常的做法是商标所有胜诉。
二、盗用和模仿域名
也就是平时说的TYPO域名和前缀和后缀的流量域名也是域名仲裁中容易仲裁的类别。由于这类域名与相应了原商标的知名度,因为它们与相应的商标高度相似,容易导致网络用户的混淆和误解。这类域名将被定义为商标盗用域名。
它还有两个显著特点:
1.域名与商标(名称、专有指标)相似,客观上会造成混淆和误解。
2.商业使用。
第一个特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当米农注册此类域名时,其潜在目的是造成混淆和误解。在商业使用中,它的范围相对较广。它不一定是通过域名直接创造价值。即使由于域名的混淆和误解,你的网站的知名度也会提高,从而增加你的业务量,这也被视为商业使用,更不用说利用它们的流量停车,直接获得广告份额,这是100%的商业行为。
仲裁机构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此类仲裁纠纷。前段时间haitao根据域名仲裁案例,淘宝认为域名及其名称hitao非常相似,会导致用户混淆和误解,同时也在商业使用,但由于haitao可以理解为海涛是社会上常见的词汇,仲裁机构不认为它是盗窃和模仿。
三、权利冲突域名
由于域名本身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其独立性和独特性,以及先得原则,加上不同领域商标、商标、名称的特点,域名权不可避免地与商标权、商标权、名称权发生冲突。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和不确定,理论上,任何域名都有权利冲突的可能性。
在权利冲突上,仲裁机构还是会充分尊重域名作为独立知识产权的权利和它的先得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域名的注册时间先于商标、商号或名称的启用时间,或者域名的使用区别于现有商标、商号或名称的经营范围的,域名所有权将不受影响。举个例子,alichat域名,阿里巴巴为什么不通过仲裁而买呢?alichat域名在阿里Chat即使是仲裁,阿里巴巴也不会得到支持。
对于权利冲突域名,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后,认为一般有以下争议解决方案:
1.先注册,即域名先得原则。
2.否认声明,在域名对应的网站上,声明域名的使用范围和商品类别,或者声明域名与他人的商业标志无关。
3.网站内容明显与其商业标志的应用范围无关。
